2016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方案.doc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见附件)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和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声、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历史、经济、社会、法律、心理、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
2.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新闻、综艺、社教专题等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有文学作品朗诵和影视剧演播、配音的创作能力;
3.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新闻宣传报道、节目制作的基本能力,熟悉基本的传播技术和设备;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
5.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和使用网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
三、所属学科类
1.学科门类: 艺术学(13)
2.专业类: 戏剧与影视学(1303)
四、核心课程
语音与发声、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播音学概论、中外新闻史
五、特色课程
栏目编辑制作、主持节目艺术创作与研究、毕业节(栏)目创作
六、计划学制: 4年
七、最低毕业学分:167+6
八、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