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表演专业培养方案.doc
表演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见附件)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舞台表演和影视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相关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和中小学从事戏剧和影视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影视等方面的表演艺术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表演艺术方面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和具备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造和戏剧表演、影视表演等方面的基本技巧与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基本了解党和国家对戏剧、影视及文化艺术领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基本掌握话剧、影视表演等表演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艺术源于生活”的理念,养成向生活学习、从生活中吸取养料的艺术创作习惯,掌握深入生活、观察社会的方法;
3.基本掌握表演创作的方法和技巧,具备分析理解剧本和角色创造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完整人物形象的塑造。要掌握表演基础训练、表演片段训练、表演多幕剧训练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和主要任务;
4.基本了解和掌握戏剧、影视作品的艺术创作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具有很好的与他人合作的素质,具有整体和大局的意识;
5.基本了解戏剧史、主要流派、代表性作家及其作品、发展简史、理论和方法,了解国内外、尤其是贵州戏剧与影视表演艺术创作等方面的发展动态、研究和行业需求;
6.具有对戏剧与影视艺术作品进行鉴赏和进行一定分析的艺术及逻辑思维能力。
三、所属学科类
1.学科门类: 艺术学(13)
2.专业类: 戏剧与影视学(1303)
四、核心课程
表演技能、剧目、台词、形体、舞台技能、戏剧概论、中外戏剧史、声乐
五、特色课程
影视表演创作与理论、剧目、毕业剧目创作(表演)
六、计划学制: 4年
七、最低毕业学分:167+6
八、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